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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第二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桂科农字〔2019〕62号)

2019-4-13 11:18| 发布者: administrator| 查看: 3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9〕16号)精神,现就第二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9〕16号)要求提出验收申请的园区。
  二、验收内容和形式
  (一)验收内容。
  《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任务书》指定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认定标准符合情况。
  (二)验收形式。
    采用现场核验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形式。
  现场核验:分批次组织专家组到相关园区开展现场核验工作,通过现场实地调查、翻阅相关材料,核实验证园区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园区验收认定标准的符合情况,审查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并形成《现场核验评分表(专家个人用)》及《现场核验评分表(专家组合用)》。
  会议验收:全部园区现场核验工作完成后,在南宁召开验收会议,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议验收,专家组听取园区工作汇报、提出质询、结合之前现场核验评分情况,讨论并形成《会议验收评分表》及《广西农业科技园区验收报告》。
  三、园区验收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园区现场核验时间安排见附件,其他批次园区现场核验和会议验收时间安排由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通知所辖相关园区做好验收准备:
  (一)现场核验安排。围绕《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任务书》指定的考核指标和《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验收认定标准的要求和内容,合理高效安排核验线路,明确每个线路停留点对应的核验考核指标、验收认定标准及内容,在相应停留点做好专业的讲解及材料备查等准备工作;做到所到的核验点开展的工作能基本覆盖园区主要建设内容。
  (二)会议验收准备。根据专家对材料进行预审及现场核验后反馈给园区的初步意见,修改、补充、完善验收材料(含佐证材料),形成修改版验收材料(纸质)1套供专家组会议验收时使用;准备好工作汇报(10分钟)PPT供会议验收用。
  (三)验收后期工作。根据专家会议验收时提出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验收材料(含佐证材料),形成最终版验收材料(纸质)1套并于会议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至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代收)。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3号楼504室,邮编:530022。
  联系人:莫鸿业  0771-5889931,156-7614-1260

  附件:园区验收时间安排表(第一批次园区现场核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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