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政策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认定建设第五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桂科农字〔2018〕182号)

2018-12-21 17:11| 发布者: administrator| 查看: 37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引领、资源积聚、技术集成、创业服务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撑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02号)的精神,经各市、县(市、区)申报推荐,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评和会议评审,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指导小组审议通过,决定认定广西邕宁区农业科技园区等12个园区为第五批建设的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期从2019年1月至 2021年12月。
  二、请各建设单位认真按照《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 年)》的目标任务要求,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园区建设任务书,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规划和任务书送园区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委托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审核代收),由自治区科技厅与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农垦农场、国有林场)签订建设任务书。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结合实际条件,在园区主要区域、基地、建设单位等位置,自行制作加挂园区标识牌。(标示牌内容“广西XX农业科技园区”,例如“广西邕宁区农业科技园区”)
  三、请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农垦系统、林业系统等园区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落实管理运营主体、建设单位和建设资金,加强督促指导。园区建设与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3号楼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邮编:53002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
  莫鸿业,0771—5889931,156-7614-1260
  余志强,0771—5880815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石  勇,0771—2623804
  邮  箱:gxnykjyq@163.com

  附件:第五批建设的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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